logo
v4.0
登录 注册

盐酸氮?斯汀滴眼液

化学仿制药/中药同名同方药/生物类似药信息

  • 药品名称
    盐酸氮?斯汀滴眼液
  • 药品类型
    化学药品
  • 剂型
    眼用制剂
  • 规格
    0.05%(6ml:3mg)
  • 受理号
    CYHS2302951
  • 注册分类
    4类
  • 申请人名称
    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61号
  • 联系人
    董琛晨
  • 联系电话
    13721077477
  • 电子邮箱
    286602577@qq.com

被仿制药等相关信息

  • 药品名称
    盐酸氮?斯汀滴眼液
  •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
    H20171048
  • 持有人名称
    MEDA Pharma GmbH & Co. KG

专利声明

序号 登记的专利号 登记的权力要求项编号 专利声明类型 备注
1 1类 /

专利声明类型

  • 1类: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没有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信息(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号、登记的专利号均填写“无”);
  • 2类: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权已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仿制药申请人已获得专利权人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在备注中注明相应的具体情形);
  • 3类: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有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仿制药申请人承诺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前所申请的仿制药暂不上市;
  • 4.1类: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
  • 4.2类:仿制药未落入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
  • 申请人承诺对相关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仿制药/中药同名同方药/生物类似药申请被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将声明及声明依据通知上市许可持有人;除邮寄纸质材料外,申请人还将通过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邮箱地址进行声明及声明依据的送达。对相关文书和材料将完整保存。
申请人:合肥华威药业有限公司